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定监护人的确定方式如下: 1、一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确认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2、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定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二、不能成为监护人的情形如下: 1、未成年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被法院免职的法定代理人或保护人,如正在受刑罚处罚的人,有危害被监护人利益行为的人等; 4、破产人; 5、对被监护人提起诉讼或曾经提起过诉讼的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血亲,即可能对被监护人人身造成危害或损害其利益的人; 6、去向不明的人。 总之,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