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什么是强制消费 |
释义 | 强制消费是指公用企业或独占经营者限制消费者购买其他经营者商品的行为。主要包括限定购买指定商品、强制购买不必要商品、阻碍购买其他符合标准的商品、拒绝中断供应或滥收费用等。 法律分析 强制消费也称强制性交易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的行为。 强制交易行为主要包括下述7种情形: (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产品,而排斥其他同类商品; (2)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排斥其他的经营者; (3)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 (4)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5)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 (6)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滥收费用; (7)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 拓展延伸 强制消费在民法典中的法律规定及其影响 强制消费在民法典中的法律规定及其影响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强制消费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消费者被迫购买或使用某种商品或服务,而无法自主选择或拒绝。民法典对于强制消费的规定主要包括禁止强制消费、违反禁止规定的法律后果以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的实施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交易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强制消费问题的存在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和损失。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强制消费的监管和法律保护,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语 强制消费问题在民法典中的法律规定及其影响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议题。民法典禁止强制消费,对违反禁止规定的法律后果有明确规定,并设立了相关规定以维护消费者权益。这些规定的实施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交易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强制消费问题仍然存在,给消费者带来困扰和损失。因此,需要加强对强制消费的监管和法律保护,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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