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头撞车尾责任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主要责任; 4、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直行撞到右转谁的责任 1、如果直行车辆没有超速的话,转弯车辆至少承担主要责任,直行车辆只能承担次要责任; 2、机动车转弯让直行,这是规定,必须遵守的,否则发生事故就是转弯的责任。尽管已经转弯完成了,但是由于转弯时影响到直行车辆,直行的来不及刹车,导致碰撞,也是转弯车辆的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