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上海的工伤赔偿标准: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为27、25、23、21、18、16、13、11、9、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至六级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70%、60%;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