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知道死缓的适用有两个条件: 1、犯罪应当判处死刑,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没有必要立即执行它。这是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的界限。至于哪些不一定要立即执行,要看法官综合考虑整个案件的情况,包括犯罪的情节、被害人的过错、犯罪的严重程度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执行的情况。 死亡的后果是什么? 缓刑本身并不是静态的。宣告缓刑后,特别是缓刑两年期满后,面临着如何执行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三种后果,可以概括为: 1、减为无期徒刑。条件是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减为25年有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25年; 3.执行死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要在监狱里进行改造,下一步如何处理,要看他们在两年缓刑期间的具体表现。在某些情况下,判决被减刑,而在其他情况下,死刑被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