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继续享受低保政策,按照办理低保的有关规定,办理低保是以户口为准办理的,只要安排有低保,户口没有办理迁出,而离开居住地,可以继续领取低保金,享受低保政策。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