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因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实行新的居住制度,居住证办理是需要登记半年以后才可以申请办理,若公民并没有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的,就必须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以后半年以后才可以领取居住证。用半年时间来确定,申办人是不是确实是在当地稳定合法就业和居住。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