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集体土地入市形成原因 随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特别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集体设施用地的利用价值和资产价值越来越显现,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这就形成了集体土地入市。 二、集体土地入市的交易规则 规定集体土地入市的交易规则和市场秩序是政府的责任。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上,集体土地应有与国有土地相同的入市规则。 首先,要明确集体土地入市的供方市场主体。在一级市场上,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若是土地股份合作社,则是其股东大会。只有股东们才有权决定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入市流转。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只是他们委托的代理人,无权决定某宗集体土地是否入市,以免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出于私利,肆意出租、出让集体土地。二级市场的市场主体是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宅基地使用权人,他们只能转让其合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自行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把承包经营权当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或出让。 三、集体土地入市的准入限制 (1)经审批依法取得的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才能入市。这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入市。集体的公益性事业、公共设施用地使用权也不能入市。 (2)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集体土地才允许入市。 (3)禁止进入房地产市场,取缔小产权房。所谓的小产权房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