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江西省级公办重点中学均衡生招生计划,继续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执行。均衡生资格认定,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执行。 法律依据:《南昌市2021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二、招生规定 (一)招生计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当年初中毕业生数、招生学校办学条件可承载能力和今后高考改革的要求,以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 落实普职大体相当等要求,合理确定总体规模和分校招生计划。 全市分县区招生计划及城区公办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负责制定下达,市管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申请、报请市教育局审定批准后公布执行。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所属公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师范定向类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省级公办重点中学均衡生招生计划,继续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执行。均衡生资格认定,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执行。 具备招生资质的局属、市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 划,由各校根据办学条件报市教育局核定公布。县(区)中 职学校招生计划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局核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