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租户需要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前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如果租户需要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前终止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可免除违约金,则不需要支付。同时,如果房东在履行合同方面存在违约行为,则租户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二条:“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不续租,未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提出,应当依约期届满后十日内搬离。当事人未依约搬离,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损害守约方利益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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