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无法承担分居期间的经济支出,该找谁求助?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婚姻关系中,双方有义务相互扶养。在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因生活困难无法承担经济支出时,可以向对方提出请求,要求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如果对方拒绝提供,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相互扶济,维护家庭的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给付生活费用的,请求对方给付。被请求人应当给付;致使生活费用困难的原因,请求人与被请求人的过失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应当予以考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夫妻之间经济纠纷的处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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