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可以委托律师出庭。 但是一般都会要求离婚当事人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只有存在不能表达意思的,可以不出庭。或者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需要提交书面意见,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那么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所指的特殊情况包括: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变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其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