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仅凭一张收条不一定能胜诉。仅凭一张收条如果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能胜诉的,因为很难认定双方之间有民间借贷关系,还需要出具其他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如证人证言、录音等。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收条作为证据事实清楚,而且被告对于收条行为供认不讳的话,那么是可以胜诉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且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