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章? |
| 释义 |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不可以开票,有以下规定:1、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2、第二十八条,开具发票的公司应当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而公司地址变更涉及到税务登记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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