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伤者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保险单凭证,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权利是要靠自己争取、主张的。出现了保险事故,就需要被保险人自己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现在保险公司一般也会提供格式的索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一、开车撞到人报了保险公司赔付问题 撞到人了可以出险的只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撞人以后48小时内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提交保险单、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资料。保险公司收到资料以后会进行复核、审批,确认无误后会对他人进行赔付,赔付完成后就结案。 车主撞了人的话,一定要先打120救人,同时还要在24小时之内报警,让交警定责、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然也得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之内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因为如果是48小时之后才报案的话,保险公司是很可能会拒赔的。而在你报案之后,保险公司是会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并进行定损。 而你需要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开具的各种票据、以及保险单、驾驶证等各项资料准备好,然后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会对资料进行核查。 如果出现有伤残情况的,还得提供具备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而若造成第三者死亡的,就还得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提供的资料,再按照车主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车辆的损失、第三者的人员伤亡,以及车主购买的车险的保额和相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计算出赔偿金额后,就会向车主支付赔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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