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爸爸买的房子写的哥哥的名字,我(女孩)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爸爸买的房子写的哥哥的名字,如果哥哥死后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妹妹有继承权。爸爸买的房子写的哥哥的名字,那么房子属于哥哥的合法财产,而不是爸爸的财产,所以作为女儿只能在继承哥哥遗产时,有机会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