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四年未还,欠款金额为5万多,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对方借钱老是不还的,出借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请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别人借走了我的钱,不还,我要起诉 别人借钱不还,当事人要起诉的,应当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且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你别人借了钱,他那个转账记记录我想问你一下,别人借了钱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借给别人钱,只有转账记录是可以的,但是转账记录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果转账记录的证据还不够充分的,则债权人需要依法收集欠条、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别人借我钱十年了,还没还怎么办 借钱给别人,结果别人不还钱的,当事人可以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当事人需要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我,别人向我借了5万元,现在我向他要,他不承认,当时也没有借钱,这笔钱,别人向我借了5万元,现在我向他要,他不承认,当时也没有借钱,这笔钱还能回来吗? 借了钱却要不回来,借款人欠钱不还的,贷款人可以催告欠款人尽快还款,如果借款人仍然拒绝偿还的,贷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其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我借别人钱,写了还款协议,也履行了几个月 借了钱无力偿还的,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与对方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则借款人需要按照原期限还款;逾期不还的,需要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并且对方可以起诉维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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