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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护理期间的不同时,护理费的分类
释义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一、2022交通事故护理费标准是什么
    对于理费的计算标准,有二种标准,可以视情况进行选择:
    1、如果是由原有正常工资收入的人来护理的,则可以护理人员因护理而减少的收入来计算护理费。
    2、如果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无法提供收入减少证据的,可以按照当地的一般护理费标准进行计算护理费。
    这个标准因各地的经济情况不同,标准也有所不同,而且也会随经济的发展而有所调整。如在江苏地区,现在护理费的标准一般为每天50-60元。
    二、护理期限的相关原则
    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构成伤残的护理费应为至定残前一日,但定残后仍需要护理的,应参考其伤残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但若受害人在判令支付护理费期限内死亡,则加害人无返还请求权;若受害人护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年限仍可以另诉。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然后再确定护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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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