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口发票怎么开 |
释义 | 出口发票的开办流程如下: 1、确认合同:出口发票是基于出口合同开具的,所以在开具发票之前需要确认出口合同的内容,包括商品名称、数量、价格、运输方式、付款方式等; 2、准备发票要素:发票要素包括发票抬头、发票编号、开票日期、买方信息、卖方信息、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运费、保险费等; 3、确定价格:在确定发票要素后,需要根据合同价格计算出商品的总价,并在发票上做好明细表述; 4、填写发票:根据发票要素和价格计算结果,填写出口发票,并在发票上加盖公司公章; 5、盖章和签字:发票填好后,需要交由公司负责人盖章和签字,以便合法有效; 6、报关:在出口商品前,需要向海关申报报关单,将出口发票和报关单一起提交海关。 出口发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出口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2、发票必须由出口企业自行开具,且必须加盖出口企业的公章; 3、发票必须注明出口商品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4、发票必须注明出口商品的目的国、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航班/船名、航次/航行编号等信息; 5、发票必须注明出口商品的付款方式、币种及汇率; 6、发票必须注明出口商和进口商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7、发票必须注明出口商品的总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及免税、不征税、出口退税等相关信息; 8、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 9、发票必须在出口商品发运后开具,且必须开具原件和副本。 综上所述,出口发票的开具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贸易规定,同时需要了解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税务政策和要求。因此,建议在开具出口发票前,咨询专业的出口贸易服务机构或税务机构,以确保符合规定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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