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本市工厂搬迁有赔偿吗 |
释义 | 一般市内搬迁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同城搬迁,按各地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3〕3号 (三)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 “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1、公司同城搬迁,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同城搬迁,按各地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工厂在市内搬迁,如果单位因此而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没有赔偿,但是有补偿。补偿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龄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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