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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约撤销和撤回的区别
释义
    一、要约撤销和撤回的区别
    1、要约撤销和撤回的区别如下:
    (1)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2)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3)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什么是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1、要约的撤回。要约人在要约未送达受要约人时,取消要约的行为称为要约的撤回。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即可撤回要约;
    2、要约的撤销。要约人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后取消要约的行为称为要约的撤销。要约分为可撤销的要约和不可撤销的要约,对于不可撤销的要约,只有撤回的问题。在未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可以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受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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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2: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