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看情况,离婚纠纷案件,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说,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对方坚持不想离婚,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之后再提起第二次诉讼。 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的方法如下: 1、可以由法院组织调解; 2、调解不成功的,要立即进行审理; 3、对符合离婚条件的,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