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备案需要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决定书等。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审批的时候,需要凭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入院记录、住院审批手续、决定书、医疗费清单、工伤职工自己签字的出院有效医疗发票、专项的检查报告、出院小结及病历,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填写的加盖单位公章之后的《工伤人员医疗费等申请报批表》,并且办理结算的相关手续。 一、工伤事故报告怎么写 工伤事故报告的作用对于很多出现工伤的人来说很重要,因为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工伤的鉴定需要报告,这样才能够更好的进行分析和鉴定,整体的鉴定结果才是会准确,这也充分说明了工伤事故报告的作用。在具体写报告的时候就需要详细的进行描述和说明,这样整体的价值和实际的作用才是会更好。 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受理工伤申请后,所有的工伤证据就此落实,不产生新的问题。有专门的工伤事故申报表,格式是固定的。 内容要求: (一)发生事故的日期、时间、地点(岗位); (二)证人; (三)当日救治医院及转院(指定医院)的出院小结、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才能进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也须具备上述材料。 切记:你的住院情况。也就是通常说的复印病历只能到医院复印一次,不能复印第二次,因此,各项病历、检查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须自己进行复印留底。不过,这些事情是由你所在的单位负责的,不需你去办理。 一般是由你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报告》,然后由公司填写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市单位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交予区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再到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伤残鉴定。最后由公司代理申请工伤待遇。 二、工伤死亡赔偿材料 工伤死亡赔偿材料主要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盖章); (4)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另有用途请事先自行复印); (5)住院的提供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出院证明;门诊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复印件;门诊检查的需要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包括B超、X光、CT、核磁共震等); (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包括住院用及门诊); (7)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须提供《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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