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张立勋律师 监护人。 专业解读: 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问题,尤其是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总是令家长非常担忧。如何更好地降低未成年人安全问题的发生,需要全社会共同地努力。司法实践中,对于责任划分问题,也非常考验各方的举证能力,如对于某一事实无法完成举证责任,那么将很难被采信。最后,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人人有责。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