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指控贪污属于刑事犯罪,需要经过法庭审判判定有无罪。被指控人可以从证据、证人证言等方面证明自己的清白。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在依法组成合议庭的情况下,听取公诉机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查明案件的事实,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贪污罪:(一)国家工作人员依照职务规定的福利待遇和报酬取得的财物;(二)接受他人的请托,参与推荐或者安排职务,或者出具证明文件而取得的财物。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九条: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以及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所需的事实调查和证明,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的机关负责调查,并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理决定。 因此,被指控贪污的人需要通过提供证据和证人证言等方式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违法,或者证明所涉财物来源合法。同时,也可以通过律师的帮助,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辩护,争取无罪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