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与复核的差异及解读 |
释义 | 行政复议和复核在目的和对象上存在差异。行政复议旨在维护合法权益,对不法侵害进行免受;而行政复核则是对监察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而提出的申诉,特定司法程序的对象。 法律分析 行政复议和复核在目的上存在差异。行政复议目的是维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行政复核的目的是对监察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而提出的申诉。 2、对象不同。行政复核是法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 拓展延伸 行政复议与复核的异同:目的、对象及程序的比较 行政复议与复核是行政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环节。它们的目的、对象及程序存在一些异同。 行政复议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复核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而复核的对象是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执行等环节,而复核程序仅包括复核申请、复核审理和复核决定等环节。 总的来说,行政复议与复核在目的、对象及程序上存在一些异同,但它们的共同点是都是为了解决行政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结语 行政复议和复核在目的、对象上存在差异,行政复议旨在维护合法权益,而行政复核则针对监察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此外,行政复议和复核的程序也有所不同,行政复议是对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而行政复核则是特定司法程序,只针对法院判处死刑案件。因此,两者在目的、对象和程序上存在明显差异,需要分别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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