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健在无法继承房产,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一、继承房产流程? 继承房产流程如下:1、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继承人再携带身份证、遗嘱或房产分配协议和被继承房产的证明等材料,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离婚男方去世后如何处理遗产 离婚后男方去世了遗产的处理:如果女方还健在的,首先分割出财产的一半作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财产作为去世方的遗产由女方,父母,孩子共同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由该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三、夫妻双方一方死亡,遗产应该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遗产的处理: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还健在的,首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财产和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其他合法财产一起作为去世方的遗产由配偶,父母,孩子共同继承。当然被继承人生前有立遗嘱将财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则应按照遗嘱的方式对财产进行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