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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
释义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分以下六种情况:1、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起算。3、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起算。4、原物返还请求权:从租赁关系终止时起算,恢复原状请求权以物被损害时起算。5、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的伤情,后经检验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伤势确诊之日起算。6、以不作为义务为标的的债权:从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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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