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除公职后是没有退休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除公职后,其社会养老保险账户自动被冻结作废,恢复公职后才可继续以前的养老金账户。如果是到其他类型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则要自行重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有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在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监察机关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的职务工资加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技术等级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第八条 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开除之后,因为之前的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可以退休;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和被开除之后再就业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