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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
释义
    律师分析: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1、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四)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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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