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怎么办 |
释义 | 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属于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该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可复议和可诉讼的行政行为; 2、对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违法行为,当事人除行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外,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或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投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行政复议的流程: 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合上述,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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