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最终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使公司法人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歇业以后,公司不复存在,其权利义务无承受者,所以,公司解散时,对其存在期间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都应妥善了结,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 (二)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 一、公司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1、公司主动清算的程序 (1)法定期限: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主动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的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由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法律未对清算组的人数作出具体规定。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清算组的人数。建议由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介入,便于合法、高效的进行清算工作。 2.、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相关人员可以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 (1)申请人:债权人 (2)其他程序。 公司清算的种类: 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 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 3、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 二、公司清算分为哪些 公司清算一般分为普通清算和特殊清算。普通清算是指公司依法组织清算机构进行的清算。普通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公司资产可以偿还债务的情况。特别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不能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重大障碍,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法院介入的清算。特殊清算一般适用于强制解散。此外,公司清算可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公司依法宣布破产后,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是指破产清算以外的其他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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