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将户口迁到农村老家但没有农田和宅基地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农村户口,但没有房子和宅基地,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在村里建房:1、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手上转让;2、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我是嫁到涿州好几年了,我老公宅基地没有过户过来,我能把户口迁到这边来吗 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还能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农村。迁户的方式是: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向迁入地提交户口迁入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我想问下,我老公的户口不在老家,但是我可以把户口迁入他老家吗? 法律分析:老人户口是可以迁到子女所在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可知,取得迁出地和迁入地,以及想迁入户口的户主同意后,就可以申请将户口迁移,所以老人可以将户口迁到子女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我是农村户口,有户口却没有房子,申请宅基地却没有批准,没有地方住怎么办? 户口在农村但是没有宅基地没房可以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申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县市审批后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宅基地。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城镇户口怎样迁到农村? 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条件:1、父母还是居住在农村,任一方为农村户口,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回。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提供相关证件后,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3、户口已经迁出,但事实上还生活在农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我丈夫已经把我的户口迁到我丈夫家好几年了,然后我母亲的家人又征地了,但是没有我的户口 房产证上没有我名字户口是不可以迁的,如果你是户口投靠,必须有户主同意接收的证明,房产证上的户主没有迁移户口的,当事人不能投靠落户;但是可以先把房产证上的产权人的户口以购房入户的形式迁移到房产处后,当事人再进行直系亲属投靠。如果是夫妻关系,即使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但你和户主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话你是可以把户口迁过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ロ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具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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