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如何确定房产证归属 |
释义 | 夫妻离婚确定房产证归属的方式如下: 1、婚前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房屋产权应归一方。即使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获得补偿。 2、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一方婚前购买,房款缴清,但产权证未办理完毕的,一般认定系一方财产。 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部分房款,部分房款系婚后缴纳,在离婚时,房产证仍未办理完毕。此种情况,以房产物权期待权归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房款属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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