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检法机关是否会通过电话进行约谈?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检法机关有权利以电话形式进行约谈,但需注意保护当事人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侦查机关可以根据需要采取口头询问、书面询问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侦查机关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等,应当让其说明姓名、职业、住所、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所知道的有关线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警务活动规定》第六十条规定:警务人员不得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措施,不得非法搜查、扣押、拘禁、押送、传唤、约谈,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或者暴力伤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警务活动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对于在警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进行查处,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公检法机关可以通过电话形式进行约谈,但需遵守法定程序和程序规定,保护当事人权利,确保依法依规办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