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对共同财产所共有的权利如何认定 |
释义 |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认定是: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 (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例如:一方从事职业所需的财产,但价值较大的除外;夫妻获得的奖品;人身保健费、保险赔偿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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