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能否撤销 |
释义 | 遗嘱公证能撤销,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一、多份遗嘱有哪些效力 有多份遗嘱时,有公证遗嘱的,最后所立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没有公证遗嘱的,最后所立的遗嘱效力最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多份遗嘱如何认定 多份遗嘱并存认定效力的方法: 第一,不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的遗嘱无效,首先予以剔除; 第二,对于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多份遗嘱,处分财产不同,内容不冲突的均为有效条款;内容冲突的,则以形成的时间比较晚的遗嘱为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是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订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产公证有效期是多久? 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遗嘱推翻此遗嘱或者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该遗嘱一直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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