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权益受损害,我们可以通过公开信或新闻发布来维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作为公司的股份所有者,享有相应程度的股东权益,包括参与公司治理、分享公司利润等。如果股东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维权,包括通过公开信或新闻发布等形式。但需要注意的是,维权的行为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股东对公司的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把自己的意见记入公司决议,并在决议文本后记明异议人和异议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证券投资者有权按照本法和有关规定,要求证券服务机构和上市公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法律规定的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适用于民事活动的各个环节。 综上所述,股东可以通过公开信或新闻发布等方式进行维权,但需注意维权行为是否合法,不得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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