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期未满的学区房,已付租金如何算? |
释义 |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应了解是否存在租赁情况,否则新房主将享有出租收益权,而原房主未披露后续租金已收取,损害了新房主的权益。新房主可向原房主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法律分析 购房者应事先了解清楚所购房屋是否存在租赁情况,如果双方并未对此进行约定,新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享有房屋出租收益权,而原房主在签订协议时未向新房主披露后续租金已经收取的事实,损害了新房主的合法权益,新房主据此可以向原房主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拓展延伸 如果您需要提前退租租期未满的学区房,可以首先查看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了解退租的具体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您提前退租,您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部分租金的损失。此外,您还需要与房东进行协商,商定退租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并确保退房时房屋的清洁和维修工作已经完成。如果您遇到了退租问题,建议及时与房东或者相关的房屋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以便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结语 购房者应先了解房屋是否存在租赁情况,否则新房主取得所有权后,原房主未披露租金事实,损害了新房主权益。提前退租学区房需查看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或承担部分租金损失,与房东协商退房时间和方式,并确保房屋清洁和维修。遇到问题及时与房东或中介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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