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需要继承人在场吗 |
释义 | 不需要。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对属自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身故后如何处理,有何人进行继承的一种财产处理,属于行使对自己财产的法定处分权,在法律上属于单方行为,在立遗嘱时不需要经过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所以,进行遗嘱公证时,只要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就有效,不需要通知法定继承人。 一、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下面我就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这一问题作简要叙述如下: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材料。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符合规定的决定受理。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最后领取公证书即可。 二、遗嘱公证需要子女都到场吗 遗嘱公证不需要子女都到场。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所以即使立遗嘱人一个人办理遗嘱公证也是可以的。 三、已经公证的遗嘱能否可以修改 已经公证的遗嘱可以修改。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遗嘱。但公证遗嘱只能由公证遗嘱代替,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头脑清醒,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不受胁迫或者欺骗。处分的财产应当归立遗嘱人所有。遗嘱应当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财产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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