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共同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享受的规定是根据我国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法律依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衍生问题: 著作权是什么? 著作权的特征如下: 1、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2、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3、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