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不能假释假释可以收走的 |
释义 | (一)减刑(减刑的条件和程序)可以减刑功劳建,尊教悔改表现全;重大立功应当减,实际执行原刑半;无期不能少十年,执行机关建议权;服刑地上中院管,无期死缓进高院。 注解: 1、减刑的前提一是有立功表现,二是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悔改表现,后边的加以精简就是尊(遵)教悔改表现全。 2、有重大立功的应当减刑,什么是重大立功,参见专门总结。 3、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这是减刑的时间限制。 4、刑罚的执行机关有点复杂,因此也专门进行了总结,附于后边,参见第六部分一一刑罚执行权的行使。 5、减刑的程序是由执行机关行使减刑建议权,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行使减刑决定权,即只有经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合议庭(必须)的形式作出审理,最后作出裁定。 6、无期徒刑和死缓,减刑决定权由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二)假释(假释的条件和程序)有期执行己过半,无期也有十年间;尊教悔改表现全,适用假释回家转。暴力犯罪十年揽,还有累犯不能办;其余遵照减刑管,程序可以全照搬。 注解: 1、假释的适用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徒刑已经执行了一半以上,无期徒刑已经实际执行了十年以上。 2、和减刑一样,尊教悔改表现全,是指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且确有悔改表现。 3、前提条件具备就可以适用假释,释放回家,并由公安机关监督考察。 4、禁止性条件:有两类犯罪分子禁止适用缓刑,一是累犯,二是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 5、其余的程序条件都可以遵照减刑的办理,比如假释建议权,管辖权和假释决定权,以及作出假释要经合议庭审理后作出裁定,无期徒刑的假释有服刑地高院管辖等基本上都与减刑程序一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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