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假药的处罚意见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有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罚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假药个人处罚是怎么判的 生产假药个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生产销售假药从重处罚的情形依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一)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二)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 (三)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四)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 (五)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的; (六)两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七)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处罚措施是什么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处罚措施是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假药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认定假药的标准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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