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欠条假名字盖了手印的生效,但是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债务人就是欠条上签的假名字的本人,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负担提供相关证据的责任。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