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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区别 -破产清算
释义
    法律分析:
    破产清算与重整的主要区别在于:
    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
    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
    3、重整企业可运用多种重整措施,除延期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向重整者无偿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将债权转为股份,转让经营或资产等方法。
    4、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
    5、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
    6、债务人的职权大小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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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7: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