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无效的有哪几条 |
释义 | 无效的购房合同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一、个人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个人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通过房屋中介并不是房屋买卖的必须途径。经过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且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和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都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二、可不可以解除二手房阴阳合同 可以解除二手房阴阳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为避免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交易价格,价格条款无效,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当事人以逃避国家税收为由,要求确认所有销售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因此,由于合同约定,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仍然合法有效。 三、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无效 房屋买卖无效的情形: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三、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四、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五、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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