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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购房资格签订合同定金能否退回?
释义
    无购房资格签订合同定金是可以要求退回的。但如果因为购房者明知自己不符合当地购房条件而刻意规避,且开放商已经尽到提醒或审核义务的,购房者无法要求返还定金。
    一、购房定金哪些情况下可以退?
    (一)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二)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三、签了认购书一定要买房吗
    签订了认购书并不一定要买房,但在认购书中约定的购房定金不能退回。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是预约和本约的关系,若签订了预约合同,本约并不一定成立。因此,签订了认购书并不一定要买房,只是双方要尽到诚信谈判义务直至本约成立。但是,在认购书中给付的购房定金则生效,受到法律保护,若由于购房者的原因无法签订合同,购房者不能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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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