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等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 2、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 3、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原因等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相关证明; 4、出售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供承租人表示证明; 5、出售共有房屋的,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意思表示的证明。 当然,上述证据只是引起诉讼程序必要的基本证据。具体案件所需的证据也需要根据具体诉讼请求和诉讼思路进行安排,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权益,达到诉讼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