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建筑物倒塌而发生的侵权纠纷如何救济呢 |
释义 | 因建筑物倒塌而发生的侵权纠纷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若是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建筑物倒塌而发生的侵权纠纷如何维权 因建筑物倒塌而发生的侵权纠纷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建筑物倒塌而发生的侵权纠纷如何维权,建筑物脱落侵权责任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应当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有多种原因,有的是因质量不合格,有的是由于年久失修,有的是业主擅自改变承重结构,不宜都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楼房因质量缺陷倒塌,被害人请求谁担责呢 楼房因质量缺陷倒塌,被害人请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若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财产侵权应如何救济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建筑物的构筑物倒塌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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