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效期是几年 |
释义 | 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有效期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有效期相同,有效期为5年。 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是指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办理一类医疗设备产品证书,相当于产品的身份证,用于标识产品的名称、用途、说明、有效期等,以及制造商、委托制造商等信息,以证明该产品已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具有法律效力。备案是指注册人提交产品备案材料,作出相关承诺,并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备案人提交的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备案材料归档备查。 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材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 3、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 4、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5、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由房屋租赁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复印件。属仓储委托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的,提供委托合同; 6、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包括采购、验收、入库、出库、质量跟踪、用户反馈、不良事件监测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等文件; 7、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8、企业已安装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打印信息管理系统首页。 综上所述,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需要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需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 【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十五条 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的申请。 除有本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接到延续注册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注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 (二)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已经修订,申请延续注册的医疗器械不能达到新要求的; (三)对用于治疗罕见疾病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医疗器械,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事项的。 二类经营备案申请到了就可以一直用了没有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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